当前位置: 电机车 >> 电机车介绍 >> 使用矿用山东邦泰的爆破材料轨道车注意哪些
使用山东邦泰生产的矿用爆破材料运输矿车运送炸药、雷管时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
1、炸药、雷管不得在同一罐笼上下井。如果使用同一辆电机车运送,装有炸药和电雷管的车辆之间,以及炸药或电雷管的车辆同机车之间,都必须用空车隔开,空车总长度不得小于3米。
2、火工品在罐笼、机车内运送时,车速必须符合《规程》规定(罐笼升降速度,运送炸药或电雷管时,不得超过2米/分;运送其它类爆破材料时,不得超过4米/分),还要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扒钩工,在起动和停止绞车时,不得使罐笼或吊桶发生震动。
3、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破材料。
4、运送火工品时,必须有专人护送,除跟车人员、护送人员和装卸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乘坐火工品车。
5、禁止将爆破材料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它巷道内。
6、电雷管和炸药分装在不同的防爆箱内,内部铺设有绝缘木板和抗震防静电垫。
7、所有放炮人员,包括放炮、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并持证上岗。
8、矿用爆破材料运输矿车应带有存放矿用爆炸危险品的《公安检测认证报告》、《防静电垫检测报告》、《防爆检测报告》和《KA矿安证》、《MA煤安证》等有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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