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机车

一电机修理师的已实故事,看一看就知道

发布时间:2023/7/23 14:56:12   

年10月12日下午小度的维修部碰上了用户送来的南京控特电机有限公司出品的一台11KW两极电动机定子,原因缺相烧毁。用户说,这台电机用了至少有5年!意义是质量不错!那问题来了,控特是否真的特别么?

小度是当代电学发明和机械发明爱好者电机维修师,担任过苏州无锡等电机制造公司的节能电机研究工作,年初至年底曾是双龙集团上海防爆电机盐城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线的前员工,在其工作期间发现其生产工艺存在严重问题,因笔者特别,爱好研发,碰到问题,爱研究,发现问题有爱解决问题的兴趣,所以经过刻苦钻研,结果发明了生产工艺中的专用装置,利用这一新的装置与机床配合后,如变形金钢演变为专用机床,解决了这一效率低下,加工产品质量差,合格率低的问题。#专利#

结果双龙集团上海防爆电机盐城公司盗窃了这一技术,将小度的这一技术透露给浙江台州机床公司,向其定制出数控专用机床,浙江机床公司又将这一技术制造成多台机床推广销售给多家公司,小度得知后,将前述相关公司双龙集团上海防爆电机盐城公司和前述浙江机床公司诉至法院,浙江机床公司为了想获得无偿使用,恶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对小度的实用新型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结果被错误宣告部分无效,但这正是小度所主张的权利要求,而致实用新型案件因受无效宣告结果的影响而终结。

小度作为专利权人,被逼,不得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专利无效行政纠纷诉讼,目前正在法院的审理中。

在发起侵害实用新专利权纠纷后不久,小度对前述公司同时发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在诉讼的程序中,浙江机床公司反驳主张先用权为由,提出涉案侵权产品在专利申请日之前销售给南京控特电机有限公司,法院得知线索后,赴南京控特电机有限公司调查,结果法院取得了生产场地的专用机床的实物的现场拍照和录像的证据,法院随之将这些证据复制一份给小度及其律师,小度发现南京控特电机公司所使用的机床也落入小度的涉案专利权利要求,随后小度向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起专利行政处理程序请求,结果南京市知识产权局认定涉案被控产品相比涉案专利,称,缺少涉案专利权利要求D步骤的升降调整步骤,以法院拍的被控产品视频未见工人调节水平靠挡装置的高低,未做这一动作为由,驳回了小度的处理请求。

后专利权人小度不服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专利行政处理纠纷诉讼,现该案已至二审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目前正在审理中。该案件主要证据就是诉前述公司专利侵权纠纷中另案的合议庭成员于控特电机公司车间收集的证据为重点比对对象,但是南京市知识产权局认为视频中未见有调节高低的动作为由驳回,并且称,也未见有调节高低的装置,故意忽略了小度一并提交的被控侵权机床的照片显示装置是一个活的可调高低的装置,体现其中的水平靠挡装置被调高。证明不缺少,这些证据都是法院取得,但在另一案至后一案的审理过程的庭审中小度一而再三的强调,要求法院去另案查询卷宗,当时法官当庭答应了,但结果并未兑现,直接骗了小度,因此,小度不得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目前正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审理中。

小度所主张的被控产品落入涉案专利的方法权利要求,和产品权利要求,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若,所述防爆接线盒座靠挡点不在轨道目标范围之内时,则调整水平靠挡装置的高低度,使其在轨道范围之内,实现加工防爆电机的防接线盒座接线柱孔时作夹持预备,从而实现加工防爆电机接线盒座底部的钻孔和攻丝工艺。也就是在钻加工时所拍的这段视频是没有调整高低动作的,且专利法规定,专利侵权比对应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小度的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第一个字“若”清楚地表明如果被夹件不在轨道上无法实现夹持时才需要调整。

所拍的视频因当时没有按照涉案专利前后步骤一一去比对去拍照,只是在当中,即正在钻加工时拍的不完整视频,所以并不能证明被控产品不存在调整高低配合的这一必要特征,而且另案中的法院单方面在专利权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赴控特公司去调查取证,明显是违反另案的法定程序,现控特电机公司拒绝提供被控侵权产品,且强制淘汰,拆散了为由,未能让控特公司交出相关机床,即使拆散了化灰了,被告南京市知识产权局也应当让其提供,否则应让南京控特电机公司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但是结果并非如此,说什么,记什么,做个笔录让其签字了事,其行为明显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现碰到了这控特出品的电机,小度将会对其全面地检查是否属于标准的产品,经过初步检测其中的两相线圈完好,因此决定更换一相局部修复,其后将对其硅钢片等相关零件检测,如果是不标准的假冒伪劣的产品,小度将会全面公开,证明控特并非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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