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机车

沈阳地铁4号线皇寺路站91车辆伤害事故

发布时间:2022/10/25 11:32:14   
白癜风初期怎么治 http://m.39.net/baidianfeng/a_4715448.html

沈阳讯1月18日,记者从沈阳市有关部门获悉,沈阳地铁四号线皇寺路站9.1车辆伤害事故调查结果已于近日公布。

据了解,年9月1日,大连富荣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沈阳地铁四号线皇寺路站施工现场,发生一起一般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万元。

年9月1日,施工现场右1号电机车出现故障,17时40分许,维修工范某某对1号车进行检查,发现短时间内不能维修完毕,便将故障车装载的渣土吊装到地面卸载,然后以时走时停的状态继续由北向南在东侧轨道前进,准备进行维修,两车之间的间隙约13cm。富荣达公司电机车司机王某某,驾驶右2号电机车,位于1号车后方同时向南行驶,待1号车通过道岔进入东侧轨道后,2号车进入西侧轨道,当1号车第一、二节挂车连接处与2号车驾驶室车门接近时,王某某以深度弯腰姿态将头部伸出2号车车门,与1号车第二节挂车右前部接触,被推移跌落。18时03分,1号车行驶到轨道最南端制动停定。司索指挥员张某某看到1号车停止后,准备调度2号车进行作业,用手台呼叫2号车司机,但发现王某某没有回应。便与司索工张某来到2号车前查看。事故发生后,王某某被立即送至辽医院进行抢救,经认定,王某某已经死亡。

经查,电机车驾驶员王某某进行电机车驾驶和停放作业中,将头部和身体伸出车外,导致身体与点动行进的1号车刮碰死亡。经事故调查组认定,大连富荣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9.1”一般车辆伤害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组对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单位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大连富荣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力,从业人员在驾驶电机车时违规操作导致事故发生,建议由沈阳市应急管理局给予该公司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王某某,大连富荣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电机车驾驶员,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经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责任。

唐某某,大连富荣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盾构施工主管人员,建议由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对其处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徐某某,大连富荣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沈阳地铁四号线7(2)标段现场负责人兼安全员,建议由沈阳市应急管理局对其处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的罚款,建议由发证机关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调查组要求:

(一)大连富荣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从业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

(二)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要加强对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监督检查,定期调度安全生产工作,发现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跟踪问效,防止发生类似事故。

(三)上海建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要对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认真核查,确保机构健全、资质合格;加大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监管力度,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对经常性违章的人员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违章行为。(《中国基建报》刘英轩报道)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deyishus.com/lkyy/2288.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