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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今日起正式实施,法律进一步明确了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法》以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涉及砂石矿山及装备企业开采、加工、运输等环节的安全问题,需要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砂石及相关企业应对照《安全生产法》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进行逐一自查和整改。砂石行业要更加注重矿山安全,推动矿山安全管理更加规范与成熟,切实从源头上健全矿山安全重大风险管控机制、规章制度,推进全国砂石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安全生产01、《安全生产法》
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针对矿山安全生产主要修改完善了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规范了矿山建设项目外包施工管理。近年来,多起事故暴露出矿山外包施工队伍资质挂靠、出租、出借和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作了针对性的要求,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不得倒卖、出租、出借、挂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施工资质,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二是严格了动火、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要求。在原来规定的爆破、吊装等作业的基础上,增加了动火、临时用电作业时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严防因推责形成的监管“盲区”
在政府监管方面,法律对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进行了细化,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明确的,要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严防因互相推责形成的监管“盲区”。
新规剑指突出问题最高罚款升至1亿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还增加了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公益诉讼等制度,并对安全生产事故中暴露的新问题做了针对性规定。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全员有责
除了对有关部门提出要求外,这次新修改的法律提出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明确企业的决策层和管理层的安全管理职责,实施全员安全责任制,齐抓共管,防患于未然。
0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涉及砂石行业的主要有:安全出口、防排水、无人驾驶电机车、应急避险等砂石矿山的各个方面。修订后更为合理,有多个条文也为矿山大大降低成本。新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修订后的规程条款都是强制性条款,是应急管理部归口管理的砂石等矿山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
适应了科技进步和矿业发展的需要
随着自动化技术水平的提高,很多矿山都实现了箕斗提升自动化,人员提升也实现了远程控制,根据提升机控制技术的发展现状,修订了信号工、提升司机的相关规定,不再强调中段信号工和井口总信号工,矿山可以只设跟罐信号工,提升人员的提升机采用人工控制启动,不强调监护。
增加了应急救援和闭坑的相关要求
一是矿山开采是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做好应急救援预案和加强应急管理能够在发生事故时迅速开展有效救援,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本次新增的应急救援相关内容,对矿山救护队的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审批和修订、避灾路线及指示和应急培训等方面做出了要求。
二是闭坑作为矿山企业一个重要环节,如处置不当也会留下安全隐患,本次修订增加了露天矿山和地下矿山闭坑时的安全要求。现规程:本标准适用于砂石等矿山的设计、建设、开采和闭坑的全过程。”修改中增加了“闭坑”和“全过程”,强调适用于“全过程”。
修订将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统一为“矿长”。将矿山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划分为矿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级责任制(小型矿山可能没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定了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更易于执行。原规程对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员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矿长”、“主管矿长”、“总工程师”等不同说法。
增加了第9章应急救援。规定了井下应设避险硐室和避险舱。但这里对于避险硐室和避险舱的要求有所简化。只要求避险硐室和避险舱防火,不要求防水。由此带来的主要变化为:将避险防护时间从不小于96h改为不小于8h;取消了设置空气净化及制氧或供氧装置的要求;增加了高温矿井的避险设施应有降温措施的要求。